耐火製品的分型,一般按現行國家標準規定分為標型、普型、異型、特型等幾種:
(1)標型。通常把外形尺寸為 230mm X 114mm X 65mm 的直形磚稱為標型磚。
(2)普型。滿足條件:重為2—5kg;厚度尺寸為55—75mm;不多於4個量尺;大小尺寸比不大於4;不帶凹角(包括圓弧狀凹角在內)、溝、舌、孔、洞或圓弧的耐火製品為普型製品。
(3)異型
A、粘土、高鋁質異型製品。凡外形尺寸的比例在1:6範圍以內,並具有不多於2個凹角(包括圓弧狀凹角在內),或具有1個50°~75°的銳角,或帶有不多於4個溝槽,其重量為2~15㎏的粘土磚和2~18㎏的高鋁質製品,都稱為異型製品。
B、矽質異型製品。凡外形尺寸的比例在1:5範圍以內,具有不多於1個凹角(包括圓弧狀凹角在內),或具有1個50°~75°的銳角,或帶有不多於2個溝槽,其重量為2~12㎏的矽質製品,都稱為矽質異型製品。
C、鎂質或鎂鋁質異型製品。凡不列入這一係列普型製品的均被列為異型製品。
(4)特型
A、粘土、高鋁質的特型製品。凡外形尺寸的比例在1:8範圍以內,並具有不多於4個凹角(包括圓弧狀凹角在內),或具有1個50°~30°的銳角,或帶有不多於8個溝槽,或有不多於1個孔眼,其重量為1.5~30㎏的粘土質製品和1.5~35㎏的高鋁質製品,都稱為特型製品。
B、矽質特型製品。凡外形尺寸的比例在1:6範圍以內,並具有不多於4個凹角(包括圓弧狀凹角在內),或具有1個50°~30°的銳角,或帶有不多於4個溝槽,或有不多於1個孔眼,其重量為1.5~25㎏的矽質製品,都稱為特型製品。
C、鎂質特型製品。凡外形尺寸的比例在1:8範圍以內,並具有不多於4個凹角(包括圓弧狀凹角在內),或具有1個30°~50°的銳角,或帶有不多於4個溝槽,或有不多於3個孔眼,其重量為3~35㎏的鎂質製品,都稱為特型製品。